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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现场会

时间:2025-12-9 9:06:08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落实上级法院对“交叉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12月5日,抚顺中院执行局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条线落实最高法院“交叉执行”工作要求现场会,抚顺中院执行局局长罗跃辉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上,抚顺中院执行裁决庭庭长领学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内容,执行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人解读了省法院制定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抚区、顺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结合参加现场培训的经历,分享了心得体会、汇报了对交叉执行工作的认识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指出,最高法院举办的此次培训班具有授课规格高、受众范围广、课程精心部署、方式多元等特点。近年来,全国法院执行条线积极探索执行规律,逐渐形成以交叉执行为牵引,“立审执”协调、终本出清、失信惩戒分级分类、队伍建设协同支撑的总体解决“执行难”新模式,推动执行工作理念更新、改革深化,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有力迈进。全市法院执行局要紧跟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学思践悟此次培训班精神,将“交叉执行”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到日常的执行工作中去。

  会议要求,要正确看待并坚定不移地推进“交叉执行”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联动运行、协调衔接机制”的部署,发挥执行建议的作用,从源头化解矛盾,为后续执行扫清障碍。要扎实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深化执行法院与破产案件办理法院,同一法院内部立案庭、执行局与破产审判庭,在“执转破”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执行和破产各自的制度优势。要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并举,落实好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一体推进执行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全面激发执行工作内生动力。

  抚顺中院执行局局长、执行局各庭室负责同志,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会议。

作者:市法院 来源:抚顺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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